本公司已于2016年7月1日取得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,编号:京妆20160004号。
根据食药监办药化监函〔2016〕386号,企业现有包装标识可以使用到2017年6月30日,此前使用原包装标识生产的化妆品,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。2017年7月1日起,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均采用标注了《化妆品生产许可证》信息、无QS标、无备案编号的新包装标识。
总局办公厅关于化妆品标识有关问题的复:http://www.sda.gov.cn/WS01/CL0846/154561.html
北京协和精细化学制品有限公司
2017年6月12日